中国煤炭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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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开展第九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8月30日
来源: 中国煤炭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71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和《中国煤炭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现将中国煤炭学会第九届(2023-2025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围绕“四个面向”,重点支持积极投身煤炭开发与利用领域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从事煤炭安全高效开采、煤矿智能化、煤炭清洁高效加工利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投身于西部地区,来自煤炭企业一线、科研院所以及高等院校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项目名额

本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名额共计15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含),女性可适当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含);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学习的中国籍公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三)中国煤炭学会个人会员;

(四)煤炭行业相关专业学科领域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六)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七)申报人所在单位能够给予青年科技人才相关支持;

(八)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四、推荐渠道和申报要求

推荐渠道分为机构推荐和专家推荐。

(一)机构推荐:

1.学会各分支机构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

2.学会各单位会员每个单位可推荐2名;

3.各省、市级煤炭学会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

(二)专家推荐:

煤炭行业院士、学会常务理事、各分支机构、省、市级煤炭学会秘书长级以上专家每3人可推荐1名(每位专家仅限推荐1人)。

各申报人需签署个人诚信申报承诺书,由所在单位出具资格审查意见;需要配备至少3位同行专家担任其托举导师,导师需具备正高级职称。

五、评审方式

中国煤炭学会组织材料形式审查、专家函评、现场答辩与专家委员会评审。

六、材料报送

(一)请申报人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申请人信息表(附件1)、托举导师意见(附件2)签字盖章原件各1份邮寄至中国煤炭学会(此材料单面打印,务必不要装订);

(二)附件1、附件2、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以“中国煤炭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姓名”命名;

(三)申报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提交;

本通知附件请登陆中国煤炭学会网站(www.eldyaf.com)“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栾恒杰  郭  尧

咨询电话:010-84262326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23号安源大厦701室

电子邮箱:gy@china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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